色之都(我的异世界之旅血色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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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关注自己的权益,特别是晚育产假的相关政策。晚育产假究竟有多少天?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
一、晚育产假的定义
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晚育产假。晚育产假是指女性在生育年龄后生育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享受的产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晚育产假是指女性在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产假。
二、晚育产假的天数
晚育产假究竟有多少天呢?以下是一张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地区的晚育产假天数:
| 地区 | 晚育产假天数 |
|---|---|
| 北京 | 158天 |
| 上海 | 158天 |
| 广东 | 158天 |
| 江苏 | 158天 |
| 浙江 | 158天 |
| 四川 | 158天 |
| 山东 | 158天 |
| 福建 | 158天 |
| 湖北 | 158天 |
| 湖南 | 158天 |
| 安徽 | 158天 |
| 云南 | 158天 |
| 贵州 | 158天 |
| 甘肃 | 158天 |
| 陕西 | 158天 |
| 山西 | 158天 |
| 吉林 | 158天 |
| 黑龙江 | 158天 |
| 辽宁 | 158天 |
| 天津 | 158天 |
| 河北 | 158天 |
| 内蒙古 | 158天 |
| 广西 | 158天 |
| 海南 | 158天 |
| 青海 | 158天 |
| 宁夏 | 158天 |
| 新疆 | 158天 |
| 香港 | 104天 |
| 澳门 | 90天 |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晚育产假天数均为158天。具体天数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不同。
三、晚育产假的相关政策
除了产假天数,晚育产假还有一些相关的政策,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生育津贴:晚育产假期间,女性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标准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执行。
2. 产检费用:晚育产假期间,女性可以享受免费产检。具体免费项目由各地卫生部门规定。
3. 陪产假:部分地区的男性职工可以享受陪产假,陪产假的天数由各地规定。
4. 产假工资:晚育产假期间,女性可以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四、如何申请晚育产假
1. 提交申请:女性在生育前,可以向所在单位提交晚育产假申请。
2. 提交材料:申请晚育产假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
生育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明
3. 审批: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女性即可享受晚育产假。
五、总结
晚育产假是我国针对晚育女性的一项福利政策,旨在保障女性的权益。了解晚育产假的相关政策,对于女性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本文能为您解答关于晚育产假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力为您解答。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晚婚晚育的产假时间是98天,一般情况下每个地方的晚育假是不同的,一般是15到30天之间,具体看当地的规定,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在产假期间也是有工资的。
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婚假和产假按照法律规定内容执行。
产假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第三款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晚育产假已取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晚育
晚育产假已取消。
我国《民法典》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民法典》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晚育有利于青年妇女在德、智、体多方面得到发展,有利于控制出生人数和人口增长速度。晚育会使生育年龄推迟,拉长两代人的间隔,使人口增长速度减慢。
二、产假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 6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以广东地区为例,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综上所述,产假最少有160天左右的假期,但在实行过程中存在地区或者单位差异,也就是说具体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或所在单位的规定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在休产假的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或拒发工资给该女职工,如果存有这一情况的新生妈妈们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