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男科(东华男科最厉害三个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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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最为人关注的莫过于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全面放开二胎究竟何时到来?我们是否已经准备好了呢?
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出台背景
1. 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8.1%,较2018年提高0.6个百分点。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一大挑战。
2. 人口红利逐渐消失: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减少,对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 性别比例失衡:由于重男轻女的观念,我国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日益严重。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有望缓解这一问题。
二、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具体措施
1. 放宽生育限制:取消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放开二胎。
2. 提高生育支持力度:加大对生育家庭的扶持力度,包括生育补贴、产假、育儿假等。
3. 优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提高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三、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实施效果
1. 出生率有所回升: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后,我国出生率有所回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出生人口为1465万人,较2018年增加62万人。
2. 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有所缓解:随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实施,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3. 人口老龄化问题得到缓解: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
四、全面放开二胎政策面临的挑战
1. 生育观念的转变:传统观念认为“养儿防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个人价值,生育观念的转变成为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的一大挑战。
2. 生育成本高:育儿成本高是制约人们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全面放开二胎政策需要降低生育成本,提高生育家庭的幸福感。
3. 教育资源紧张:随着出生率的回升,教育资源紧张问题愈发突出。全面放开二胎政策需要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提高教育质量。
五、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未来展望
1. 逐步调整生育政策: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基础上,逐步调整生育政策,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 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加大对生育家庭的扶持力度,降低生育成本,提高生育家庭的幸福感。
3. 提高人口素质:加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提高人口素质,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表格: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效果对比
|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预测) |
|---|---|---|---|
| 出生人口(万人) | 1400 | 1465 | 1500 |
| 人口老龄化率 | 17.5% | 18.1% | 18.5% |
| 性别比例失衡 | 115:100 | 113:100 | 112:100 |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虽然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但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实现人口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思考: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后,您认为我国人口结构将发生哪些变化?您对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江苏二胎政策已于2018年4月1日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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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特殊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为归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定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从2016年1月1号开始的。
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有: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_
法律分析:2015年-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至此,实施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布终结。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就享有生育二胎的权利,不再受“单独二孩”政策或“双独二孩”政策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