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实施省份(单独二胎实施省份补贴)

小贝 2025-11-04 6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家在2016年全面实施了一胎化政策的调整,放开了“单独二胎”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带来了更多的生育选择,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将聚焦“单独二胎实施省份”,探讨这一政策在各地的落地情况以及带来的家庭生活新变化。

一、单独二胎实施省份概述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单独二胎政策。以下是单独二胎实施省份的分布情况:

省份 实施时间
北京 2016年1月1日
天津 2016年1月1日
河北 2016年1月1日
山西 2016年1月1日
内蒙古 2016年1月1日
辽宁 2016年1月1日
吉林 2016年1月1日
黑龙江 2016年1月1日
上海 2016年1月1日
江苏 2016年1月1日
浙江 2016年1月1日
安徽 2016年1月1日
福建 2016年1月1日
江西 2016年1月1日
山东 2016年1月1日
河南 2016年1月1日
湖北 2016年1月1日
湖南 2016年1月1日
广东 2016年1月1日
广西 2016年1月1日
海南 2016年1月1日
重庆 2016年1月1日
四川 2016年1月1日
贵州 2016年1月1日
云南 2016年1月1日
陕西 2016年1月1日
甘肃 2016年1月1日
青海 2016年1月1日
宁夏 2016年1月1日
新疆 2016年1月1日

二、单独二胎政策实施情况

1. 政策落实情况

单独二胎政策实施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政策落地。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内容;另一方面,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 生育率变化

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后,我国生育率有所回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786万人,比2015年增加131万人,同比增长7.9%。

3. 家庭生活变化

(1)家庭结构更加多元化: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后,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生育两个孩子,家庭结构逐渐从“4-2-1”模式向“4-2-2”模式转变。

(2)育儿观念发生变化:随着二孩家庭的增多,育儿观念逐渐从“重养轻教”向“教养并重”转变。

(3)教育资源需求增加:二孩家庭的增多,使得教育资源需求不断上升。各地政府纷纷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

三、单独二胎政策带来的挑战

1. 生育成本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育儿成本不断攀升,给家庭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压力。

2. 教育资源紧张:二孩家庭的增多,使得教育资源紧张问题愈发突出。如何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成为各地政府面临的一大挑战。

3. 社会养老压力加大: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社会养老压力不断加大。如何应对养老问题,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四、总结

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为我国家庭带来了更多生育选择,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各地政府应继续加强政策宣传,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要关注单独二胎政策带来的挑战,积极应对,为家庭和社会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多少年我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2007年我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单独二孩政策不等于单独二胎政策,单独二孩,顾名思义就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是两胎的话,则有可能出现三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的情况,这样便不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

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国放开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二胎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开放的。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

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2021年5月11日,国新办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举行发布会,“二孩”生育率明显提升。

怎么办第二胎准生证?

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进行申请,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进行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单“独”二胎何时实施

您好!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自2014年1月份开始,各省份就陆陆续续的公布了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的时间。

浙江

1月16日起正式实施

1月17日,浙江人大官方网站公布《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简称《决定》),宣布昨日起正式施行“单独两孩”政策。浙江成为全国首个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杭州部分街道办透露,执行细则还未下发,市民可先预约。

江西

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1月20日,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1月16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1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同意《江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从1月18日起,江西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安徽

1月23日起正式实施

1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全票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高俊文表示,生二孩后独生子女奖励优惠不再享受;之前“抢生”的家庭不算超生,可以补办《生育证》。

天津

2月14日起正式实施

2月15日起实施,据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按天津《条例》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同样要遵守以上生育间隔要求,这样有助于缓解生育堆积现象的出现。

北京

2月21日起正式实施

2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允许生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广西

3月1日起正式实施

1月13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上海

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月25日,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江苏

3月28日起正式实施

3月28日上午9点半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全体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单独两孩”,江苏不设生育间隔。今天零点起出生的二胎宝宝不属超生。

湖北

3月27日起正式实施

3月27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四款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重庆

3月26日起正式实施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经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从3月26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今后属合法生育。

湖南

3月28日起正式实施

3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海南

或三个月后实施

2月20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并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正案》内容之一,就是将“双独两孩”生育政策修改为“单独两孩”生育政策,这意味着“单独”政策将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在我省落地。“国家卫计委将在两个月内审核批复。”相关人士表示,这也意味着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有望在三个月后落地。

青海

3月26日起正式实施

3月26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6日审议通过青海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放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

内蒙古

3月31日起正式实施

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从2014年3月31日《条例(修正案)》公布之日起,依法在全区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山西

有望6月实施

“前期的人口形势分析、基础数据测算、可能出现的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已经完成,初步形成《山西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意见》,并已上报至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卫小春介绍,该省“单独两孩”政策有望于6月前后正式实施。

河北

或6月实施

官方表示力争在今年6月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贵州

3月或5月人大修订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3月或5月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表决通过后公布施行。

山东

5月进入人大审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预计今年5月进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单独两孩”政策有望通过。

四川

3月20日起正式实施

3月20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该省“单独两孩”政策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吉林

3月28日起正式实施

3月28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仪,通过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并将于2014年3月28日开始,正式施行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妇的两孩政策。

河南

有望5月实施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副省长赵建才做了关于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这被视为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暖场”,因为该报告认为,单独二孩政策在我省可行,有关单独二孩的政策调研和测算论证已经进行完毕。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认为,目前单独二孩政策全国有8个省市已经实施,15个省市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河南省要抓紧修订“条例”,尽快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加快工作步伐,争取5月份完成,使中央政策落地河南。

云南

3月28日起正式实施

3月28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在云南启动实施。”

黑龙江

或年内实施

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今天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透露,今年我省将制定清冰雪条例,抓紧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也意味着我省今年可能启动“单独两孩”的政策。

辽宁

3月28日起正式实施

3月28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辽宁将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即同意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陕西

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启动实施单独家庭生育两孩政策的相关决议,该决议于今年3月1日正式执行。

甘肃

3月26日起正式实施

3月26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的修改,将“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27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就“单独两孩政策”落地配套出台了《实施细则》。

宁夏

或年内实施

2月17日,记者采访自治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得知,目前我区“单独二孩”政策已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待国家备案后并经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预计年内可正式实施。

福建

3月31日起正式实施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于3月31日正式对外发布公告,公布《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当日开始施行。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于昨日全文公布。这也意味着,3月31日,是福建省正式施行“单独两孩”政策时间。

广东

3月27日起正式实施

27日上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原有的”双独二孩”条款修改为”单独二孩”,即日起实施。

新疆

未确定放开时间表

2013年11月16-17日举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在新疆“坚持计划生育为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同时研究控制部分地区人口过快增长”。

西藏

未确定放开时间表

西藏自治区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在西藏的实施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还必须结合西藏实际,制定符合西藏实际的实施方案。在新的政策尚未出台之前,仍按照《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 [1992]第06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在政策实施前就已经生育二孩的,是否会涉及罚款,这就要看当地的政策规定。有些省份表示在二孩政策实施前抢生的不会认为是超生。但是有些省份则认定为超生。所以,在未公布实施时间的省份内打算生育二孩的家庭,最好是在确定实施时间的情况下再备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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