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假(北京产假多少天)

小贝 2025-11-30 4

产假,对于新手爸妈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时间段。它不仅关乎产妇的身体恢复,更关乎宝宝的健康成长。在北京,产假政策有着严格的规定,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北京的产假政策,让新手爸妈不再迷茫。

一、产假时长

北京产假时长如下:

产假类型 产假时长
产假 98天
延长产假 30天
陪产假 7天
产前检查假 15天

说明:

1. 产假包括产前和产后,共98天。

2. 延长产假适用于以下情况: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因疾病需要休息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可以延长产假,但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0天。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陪产假适用于男方,即丈夫在女方分娩期间,可以享受7天的陪产假。

4. 产前检查假适用于孕妇,即孕妇在产前可以享受15天的检查假。

二、产假待遇

北京产假待遇如下:

项目 说明
工资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资。
社会保险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产假办理流程

北京产假办理流程如下:

1.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书。

2. 女职工分娩后,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书。

3. 女职工在办理产假手续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妊娠诊断证明书

出生证明书

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产假注意事项

以下是一些产假注意事项:

1. 产假期间,女职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安排适当的工作,确保其身体健康。

3.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结束产假的,应当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4. 产假期间,女职工如需延长产假,应当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北京产假政策较为完善,旨在保障新手爸妈的合法权益。了解产假政策,有助于新手爸妈更好地度过这段特殊时期。在此,祝愿每一位新手爸妈都能顺利度过产假,迎接宝宝的到来。

2020年北京产假多少天 2020年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在北京的准妈妈们肯定都是非常关系北京最新产假的政策的,想了解清楚2020年北京产假的天数,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20年北京产假多少天,2020年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一、2020年北京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北京2020陪产假多少天

1.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陪产假规定

1.根据北京产假最新规定,陪产假是15天的。也就是说,北京产假男方有15天。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女职工的产假包括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再加上本地规定的产假时间相加,如北京市女职工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共128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当然应该是连续的。这是为照顾女方身体恢复而专门制定。现行北京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北京产假多少天,2020年北京产假最新规定,当然如果想了解清楚当地的产假天数的话一定要先问下公司的情况哦。

北京产假多少天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如下:

1、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享受生育奖励假60天,也是就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15天。

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在完善生育支持措施方面,一是调整北京市与生育相关的假期。女方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三十日调整为六十日;设立父母育儿假,明确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明确延长生育假、育儿假假期调整分配制度。

同时完善生育养育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负担。明确健全生育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孕产服务的便利化、规范化和优质化;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

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补助。

在保护妇女就业权益方面,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女性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会或职工代表可以与用人单位就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假期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具体落实方式开展协商。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以上内容参考澎湃新闻-北京修订计生条例:生育假延至60天;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北京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1.自2021年11月26日起,北京市的产假为158天。

2.生育假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至60天,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女性职工总共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

3.男性职工在此情况下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

4.在子女满三周岁之前,父母双方每年可各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每年按子女满一周岁计算。

5.若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调整延长生育假和育儿假的假期分配。

6.如果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男方享受的陪产假相应增加。

7.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总天数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8.女职工生育后,如遇困难且工作允许,可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可请六个半月的哺乳假。

9.保胎假按病假待遇,由医生开具证明。

10.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在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11.产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12.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3.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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